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

自 然/ 柯志明教授

自 然

柯志明
20160510 講於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「生態人文學家咖啡館」

Photo: Jonathan Kos-Reed
        Raymond Williams在他那本有關文化與社會的小詞典《關鍵詞》(Keywords)中認為「自然也許是語言中最複雜的詞」。確實,要釐清這個概念並不容易,因為「自然」的意涵會因不同的文化情境、語言脈絡、學說領域而有所不同。但無論多麼複雜,原則上我們都可以循著語言線索釐清一個字詞的意義,即便它的意義會隨著歷史浮動。那麼,「自然」(nature)這個概念究竟有些什麼意涵?這些意涵又會各自引生什麼問題?若能稍回答這兩個問題,將有助於釐清有關「自然」的許多糾葛與爭議。

        1.在詞源上,漢語的「自然」與英文的“nature”的意義不全然一致,甚至頗有差距。漢語的「自然」原本指非人為造作而自己如此之意,與「人為」、「人文」或「文化」相對,所謂「崇尚自然」或「任其自然」,都有拒斥人為造作之意。
        英文的nature則來自拉文的natura,動詞nascor有「生產、出生、生長、開始」之意,其義對應於希臘文的physis,進而引生有事物的「本性」之意。據此,人亦不能自別於nature,也不可能無nature,兩者不必然對立。
       今天因語言思想的密切交流,漢語的「自然」與英文的nature則已有許多通義。下文就陳述「自然」的幾種通義以及其相關問題。